已,却不知道为什么从身体里出来了。
“不过还好,只是换个地方睡觉而已。”
睡神如此说着,脸上流露出倦色,从程知初的身上移开,躺在了另外半边的床上。
差点被刚才的人格扒下衣服的程知初猛地松了口气,暗中庆幸自己走运,又一次幸免于难了。
多亏他在来找白易之前用灵币加成了好运——不错,现在如果没有好运,他甚至都不敢来找白易了。
……感谢切尔曼。
男人的睡颜安静而柔和,程知初很难得看到他露出这样的一面,忍不住坐在旁边多看了一会,还伸出手,轻轻地摸了摸男人的头发。
安睡中的睡神忽然睁开眼睛,定定地看了他一会。
程知初以为自己惊扰到他,马上收回自己的手,讪讪说道:“抱歉,我打扰到你了吗?”
“……不。”
男人将他的手按了回去,眸光明亮,像是发现了什么崭新的事物,握着他的手指说道。
“你再多摸摸,很舒服。”
事情怎么会变成这样?
被睡神按倒在床上时,程知初还在发懵,他只不过是给睡神枕了膝枕和肚子而已,为什么这家伙就突然说他身上哪里都很舒服,还想要感受更多!?
“不、不……你冷静啊!”
程知初满头冷汗地推着对方的胸膛:“别忘了你的身份,你不是睡神吗,做这种事情不合适的!”
“不,很合适。”
俊美的男人微笑着说道。
“没有人比我更合适。”
睡神,专睡程知初的神。
白易满面寒霜地掌控了身体,将睡神赶了回去,并说道。
“喜欢睡觉?我可以让你永眠。”
时间久了,就连少数几个最初对程知初无感的人格也都喜欢上了他,只剩下最后一个人格还在负隅顽抗。
他是个富家少爷,生性风流,并对其他的人格表示不能理解,觉得他们都愿意在同一棵树上吊死是种很愚蠢的行为。
“虽然他的长相是我喜欢的类型,但我可不愿意为了他放弃整片森林。”
少爷语气戏谑,跟几个关系比较近的碎片说道:“不过我也想掌控一回身体,总是在这里呆着,我都快憋疯了,我要出去猎艳。”
他真的侥幸出去了一回,出去时踌躇满志,回来时却哭得心如刀绞,受了很重的情伤。
“为什么他要拒绝我,还说他只喜欢白易……他就不能看看我吗?”
从此他终日郁郁寡欢,以泪洗面,对程知初念念不忘。
这回被猎的艳是少爷自己。
面对程知初,所有的人格要说一句“真香”。
白易掌控身体的时间越来越长,并已经成功地融合了一部分人格。
对此程知初既感到欣喜,但想到以后就真的再也见不到那些人格了,却也感到有些落寞。
“知初……”
这天白易的人格再次掌控了身体,搂住程知初的腰,低头欲吻上他的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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