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培转身回到车里,刚坐稳,电话就响了。
助理打过来的电话,一开口就是:“不好了沈总,出事了……”
诺一走到宿舍门口,正要掏钥匙开门,电话响了。
她拿起来一看,是沈培打来的。
她站在宿舍走廊里,回头就能看见宿舍楼下。
目光透过窗户看向外面,却并未看见沈培的车,估计他应该是走了。
想到沈培温柔的样子,诺一的眉心展开,按下了接听键,“沈大哥……”
“一一,我有急事需要回海城一趟,几天就回。”沈培的声音依旧平稳的,但是诺一却莫名听出了一种紧张感。
她下意识的问:“沈大哥,你没事吧?”
“没事。”沈培道,“明天的晚饭不能陪你吃了。”
“没关系,等沈大哥从海城回来再吃。”诺一说道。
沈培闻言,紧拧着的眉心才稍有舒展,“好。”
正和沈培说着,手机又响了。
她拿下来一看,再对沈培说:“我舍友打电话来了,我先挂了。”
“好。”沈培没说什么,挂断了电话。
诺一顺手就接听了翁晓晓的电话,“喂。”
“诺一,我明天过来,你想吃鸭脖吗?我给你带。”
翁晓晓是安城本地人,跟她深交之后,诺一才知道她原来是安城首富翁驰的女儿。
不过细想想,翁晓晓的性格确实很像是豪门大家惯出来的小姐脾气,不过她本性不坏,而且待人热忱,没什么心眼子。
诺一觉得,跟她在一起相处,还挺舒服的。
所以在心里也就只当她是新交的最好的朋友,忽略了她首富女儿的身份。
那天在食堂,她也只是随口提了一句鸭脖子,没想到翁晓晓还真记在心上了,特意打电话过来问她要不要吃。
诺一觉得,新开篇的人生,真是美好的很呐。
点点头,“好。”
挂了电话,诺一用钥匙开门进宿舍。
只是门刚打开,她便觉得后脊背一寒。
眼角余光瞥见有人过来,她下意识的转头……
廊檐下的灯光微暗,诺一却一眼就看清了那人的样貌,整个人都是狠狠一僵,仿佛被人兜头浇了一盆凉水,从里凉到了外!
那人身形高大挺拔,穿着黑色的风衣,直面而来。
他的步子很稳健,迈着一双长腿,脸色阴沉,气势逼人。
诺一握着钥匙的手狠狠的抖着,她抬起左手,按住了自己的右手,可发现两只手都在抖。包括她整个人,都在发抖。她死死捏着掌心,纤长的睫毛有些慌乱的轻颤了两下,最后归于宁静。
沉稳的脚步声步步逼近,诺一光洁秀致的额头已经沁出一层薄汗,微微咽动咽喉,感觉连呼吸都变得十分艰难。
男人还未到近前,一双黑沉沉的眸却先扫了过来,逼视着她的眼。
对上一双如死水般深沉幽冷的黑眸,诺一的心脏在一刻不受控制的狂烈跳动,指尖掐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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