怀。
刘睿影看着他这副模样,自己却是也莫名的激动起来。
想当初,他单人单骑,出了中都城的那一刻,只觉得这天地大为广阔。
中都城中虽然繁花似锦,但待久了,人总有一种压抑敢。
就像江南的人看惯了小桥流水,就会向往大漠孤烟。
西北虽然没有大漠,但却有广袤无垠的隔壁,那种苍凉与遒劲之感,与这里相差无几。
怪不得刘睿影心中会对漠南生出亲近之感,若不是厌结这样问,他还不会如此对比的思考这个问题。
现在他这么一说,刘睿影反而豁然开朗。
“中都城太过拥挤,繁华归繁华,时日长久了,也就看腻了。不过要说起繁华,恐怕还是蝴蝶姑娘更明白些。”
刘睿影说道,眼睛转向了蝴蝶。
蝴蝶正在吃青口贝。
她每吃一个,就会喝一口酒。
而且是一大口。
半斤分量的酒杯,三口便喝完,面前的桌上也就多了三个空的青口贝空壳。
“那看惯了这种寂寥,是不是也该享受一下繁华?”
厌结反问道。
刘睿影从这话中听出了一丝不同寻常的气氛,但一时间却又感觉自己抓不住其中的要害。
蝴蝶一直坐在这里,把他和厌结之间的对话听得一清二楚。
可她却恍若是在无人之地,全部的精神都在面前的青口贝和手中的酒杯上,即腾不出脑子来回答应付这些言语,也没有多余的嘴用说话。
人只有一张嘴,当然要做更重要的事情。
眼下,吃青口贝、喝酒,对蝴蝶来说显然是头等大事,其他任何事情都可以先放放,算不得那么要紧。
“可惜我没有长兴那么好的命,下辈子我也要做个智集,起码能走南闯北的到处看看。”
厌结自问自答。
“智集还有这等好处?”
刘睿影问道。
他一直觉得长兴能去两次中都城,不是因为他是部落智集的原因,而是因为他和厌结的关系最够好。有些人是心腹,有些则是心腹大患。长兴定然是前者,所以去往中都城这样的“肥差”自然而然的就能着落在他的身上。
“漠南总共有六个部落,这一点兄弟你肯定知道。”
厌结说道。
“不错。”
刘睿影回应道。
“六个部落中,每个部落的建制都大致想通,除了战师和司命的徒弟,天官有所差别外,只有三个位置是独一无二的。”
厌结继续说道。
“司命,盟主,和智集?”
刘睿影一算,也就剩下这三个位置,却是有点脑子的人都能反应过来。
“智集之所以能成为智集,除了听得多,读得多以外,还得看得多。按照王雨中的话,见多才能识广,所以每个部落的智集,都是见过大世面的人,起码都去过很多次下危城。当然,是我们这里的大世面,和兄弟你见过的肯定比不得。”
厌结解释道。
刘睿影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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